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鼓勵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根據2019年市委一號文及《南京市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試行)》,現就南京市科技創新券發放及兌現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條件
在本市注冊的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南京市注冊成立、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
(二)申報獎勵年度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從業人數不低于30%;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三)設立時間不超過5年;
(四)申報獎勵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二、兌現范圍
創新券在發放當年有效,即當年領券當年兌現。領券企業按符合國家法定研究開發費用范圍實際支出額的20%給予兌現,每家企業兌現額度不超過10萬元。兌現范圍涵蓋:企業研究開發過程中購買檢驗檢測、技術認證、資質認證、技術轉讓、知識產權等相關科技服務及自主研發或聯合開發中技術外包服務等方面的支出。
經核查,對2018年度符合發放創新券條件的1498家企業(詳見附件1),以電子券形式直接發放到戶,每家企業發放額度10萬元,本年度開展兌現工作。符合創新券發放條件但未在名單內的企業,可向所在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市財政局、市科技局核實確認后予以發放。
三、申請兌現材料
領券企業需同時提交以下材料申請兌現:
(一)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產生的符合兌現范圍的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需附包括開票日期、發票號碼、項目或服務名稱等信息的匯總表);
(二)與以上發票或收據相對應的技術服務合同、技術交易合同;
(三)創新成果證明材料;其它證明材料(如企業承擔縱、橫向課題證明材料、企業自主研發內部立項文件及其他證明研發投入的材料等)。
兌現材料一律以A4紙打印或復印,按封面、目錄、附件材料順序左側裝訂,一式兩份,并按要求簽章齊備。
企業對提交兌現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申請兌現的前3年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簽署承諾書,附件2),市科技局、財政局對創新券兌現材料不實、惡意騙取資金的企業將列入“失信名單”,不再受理該企業創新券兌現申請,已發生兌現的財政資金將予以追繳。
四、截止時間
名單內兌現創新券企業于2019年11月26日(周二)17:00前將紙質材料(及電子稿)送交各區(園區)科技局,逾期不予辦理。經區(園區)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審核通過后,予以兌付。
不在名單內的企業,經核實符合發放條件的,于2019年12月6日(周五)17:00前將兌現申請紙質材料(及電子稿)送交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成賢街118號科技中心6號門3樓)315房間。
市科技部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 鄭 倩 83677496
資源配置處 王 愷 68786233
附件:1. 南京市2018年度科技創新券發放企業清單
2. 信用承諾書
南京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11月15日
南京玉科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經理
手機: 1380902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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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 10278323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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